依据吉林省人社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过渡期间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39号),长春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过渡期间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长人社联〔2023〕9号),省人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 省工商联《关于转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151号)等文件要求,全市各级人社部门组织了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市人社局组织开展了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现对培训补贴的单位及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3日起至8月2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电话方式向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反映情况。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 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
联系电话:0431-89871357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6日
(责编:黄克峰)
附件:
12月份企业职工补贴公示表.xls 2023年度3月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