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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时间: 2023-08-29 10:13 来源: 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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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长春市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号)》、《长春市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号)》公告要求,经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张悦为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批拟聘用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3829日至202396日。 

  监督举报电话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829

(责编:黄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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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