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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五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时间: 2023-12-20 09:16 来源: 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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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号)》、《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号)《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号)《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4号)》等公告要求,经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刘良禹等5人为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批拟聘用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31220日至20231228日。 

  监督举报电话: 

  市直招聘岗位: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关区招聘岗位:043185218955(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宽城区招聘岗位:0431—89990305(宽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绿园区招聘岗位:043186762010(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20

(责编:黄克峰)

附件:

附件: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五批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