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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2-02 14:37 来源: 人才开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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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长春留创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大意义,遴选支持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实施2024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申报人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申报项目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申报人需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长春留创园入驻企业将优先考虑。往年入选人员将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吉林省人社厅和长春市人社局同时申报。 

  二、相关要求 

  我市有7个直接向国家人社部推荐名额。如我市受理材料超过7份,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材料进行评审、公示,择优推荐。 

  各单位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佐证材料等)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联系人:王阅兵 

  联系电话:0431-85679921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日

(责编:黄克峰)

附件:

附件1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刻盘).doc
附件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刻盘).xlsx
附件3佐证材料需求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