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长春留创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大意义,遴选支持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实施2024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申报人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申报项目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申报人需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长春留创园入驻企业将优先考虑。往年入选人员将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吉林省人社厅和长春市人社局同时申报。
二、相关要求
我市有7个直接向国家人社部推荐名额。如我市受理材料超过7份,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材料进行评审、公示,择优推荐。
各单位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佐证材料等)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联系人:王阅兵
联系电话:0431-85679921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日
(责编:黄克峰)
附件:
附件1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刻盘).doc 附件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刻盘).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