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长府办发〔2024〕16号)和市委组织部《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建设工作方案》(长人组字〔2022〕7号)等文件要求,市人社局经过申报材料初审、组织开展集中答辩评审,对符合条件并建议认定为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1日起至2025年1月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电话方式向长春市人才服务局反映情况。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888号
联系电话:0431-89917703
附件:2024年度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拟通过名单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
初审:王妍妍 复审:姚薇 终审:李钢
附件:
附件:2024年度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拟通过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