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人社局扎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部门职责,在制度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统筹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具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提升法治素养。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法治讲座、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4次,开展开展“普法筑梦·治惠吉林”人社法治知识竞赛答题、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会、人才政策发布会等学法普法活动9场次。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全年调度法治建设工作6次。法律顾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公开公示等制度严格落实。
(二)突出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能。优化政策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出台《长春市促进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打造“就业创业四季春”服务品牌,获评中国就业促进会“地方就业创新事件”。通过“一对一”精准服务,帮助1.93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完善人才政策激发人才活力。出台《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实施《“长春青年人才城”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办法》,人才公寓建设完成1.2万套,服务3万余人次,有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积极投身长春振兴发展。
(三)突出民生导向,发挥社保作用。稳妥有序宣传解读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政策,建立高效沟通协调机制。连续第8年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63元调整为195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提高到500元。深入推进高效办成退休“一件事”工作,细化工作措施,简化工作流程,通过线上系统审批退休7500余人。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复核212件工亡案件疑点数据,消除工伤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隐患。
(四)突出权益保障,促进和谐稳定。研究确定我市最低工资水平,报经省政府同意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1880元/月增长到2120元/月,增幅12.8%。加强源头预防,积极构建防范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屏障,成立长春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累计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27件。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牵头起草《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管理的暂行意见》,扎实开展“薪安长春”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累计办结欠薪案件1252件,为1.3名万农民工追回工资4.66亿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还不够系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科学内涵,还需进一步加大学习力度。
(二)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据不完全统计,人社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超过90余部,种类繁多、内容复杂,服务对象、监管对象多,工作人员正常轮换后,完全掌握和熟练运用新的业务法规需要较长周期,一定程度影响了依法行政水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年,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组书记、局长秦锡春同志带领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到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将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法治讲座、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4次。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与人社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全年调度法治建设工作6次。局领导作为局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各项业务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市人社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三次全会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为指导,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全面推进人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人社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市人社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长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出台落实举措,推动我市人才、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立足我市实际,研究出台《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工作举措》,以政策为引领,建立健全就业体系,破解结构性矛盾,推动我市经济发展与就业促进协调联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持续深化实施“百万大学生留长工程”,实施办理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应届大学生创业优惠备案等举措,以最优政策、环境和服务激活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动能。
(三)稳妥有序实施延迟退休改革,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国家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深入细致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会同市社保局开展经办系统的升级改造。同时,进一步优化农民工欠薪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属地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动态预警机制,加大农民工保障金缴存和保函兑付力度,形成人社部门牵头、纪检部门监督、行管部门监管、属地切实履责各部门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四)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健全最低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将最低工资兜底制度向新业态劳动者延伸。强化职业伤害保障,促进新业态劳动者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加大联合监管力度,宣传政策法规,畅通举监督报渠道。做好调查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案和措施。监管同时兼顾新业态用人单位权益,促进新业态劳动关系健康发展。
2024年,市人社局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加强对依法行政责任制的督导落实,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法治人社、法治长春、法治政府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0日
初审:王吉通 复审:姜大志 终审:宋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