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吉林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近期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长春市东佳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职工张俊玲进行了现场鉴定,现将2025年3月6日参加东莞市现场鉴定的工伤职工张俊玲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残拾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个人信息要素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与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31-85647855
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初审:王阅兵 复审:夏永涛 终审:臧海军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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