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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职工张俊玲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3-13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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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吉林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近期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长春市东佳科技有限公司伤职工张俊玲进行了现场鉴定,现将20253月6日参加东莞市现场鉴定的工伤职工张俊玲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残拾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个人信息要素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31-85647855  

    

    

    

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初审:王阅兵 复审:夏永涛 终审:臧海军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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