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长春市2025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申报指南>的通知》(长人社办〔2025〕25号)文件。我局严格履行发布公告、自行申报、材料审核、实地踏查程序要求,对2025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单位进行了评审。经过专家组集中评议,现对通过项目评审的基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4日—20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或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评审工作的人员将严肃查处。
联系方式:0431-88522882
联系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市人社局A218室
附件:2025年度长春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拟定名单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4日
初审:宋文成 复审:张凤忠 终审:张咏刚
附件:
附件 2025年度长春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园)拟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