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和开发区人社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吉林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入库征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按时申报,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负责动员组织域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申报,并做好政策解读。
2.为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申报及初审工作,根据分配推荐名额(附件2)择优排序推荐,于2025年10月31前将推荐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统一报市人社局复审。
3.报送材料包括:
(1)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报告。
(2)《吉林省人才培养基地(第七批)项目申报书》及各申报项目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每个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
(3)《吉林省人才培养基地(第七批)申报项目汇总表》。
以上材料纸质版均需按要求加盖公章,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规范,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提交全套材料的电子版(《申报书》为WORD格式,《汇总表》为Excel格式,其他材料为PDF扫描件,存入U盘)。
4.报送地点:长春市人社局(西民主大街809号)人才开发处209室。
联系电话:0431-85679921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吉林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入库征集工作的通知》
2.长春市“吉林省人才培养基地(第七批)”推荐指标分配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7日
初审:孙琳花 复审:邹博 终审:李钢
附件: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吉林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入库征集工作的通知.zip 附件2长春市“吉林省人才培养基地(第七批)”推荐指标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