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和开发区人社局,市直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创业园区: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增设及储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简称省级基地)及储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级、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的做好传达部署和组织申报工作,做到符合条件的能报尽报、择优选报。
2.单位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应确保材料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根据申报类型,按要求分别或同时填报相应附件。佐证材料(20页内)须编制目录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
3.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开发区所属单位及辖区内注册企业申报材料,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受理。所在地人社部门受理并初审申请材料后,汇总上报市人社局。市直所属单位可直接向市人社局报送申报材料。
4.申报时间:11月3日—4日相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长春市人社局(西民主大街809号)人才开发处209室。
联系电话:0431-85679921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增设及储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关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0日
初审:孙琳花 复审:邹博 终审:李钢
附件:
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增设及储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关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