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近日,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2026年度创业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就《申报指南》中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项目的征集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支持范围
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项目:对省内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能力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创新研发,HR能力大赛,组织人力资源招聘活动,编制急需紧缺职业目录,举办大型对接交流活动,行业理论研究和标准化制订修订等予以择优支持。
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奖补项目:对市场化促就业贡献较大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择优予以支持。
(二)申报条件
①在长春市域内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正常运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营人力资源服务业务;
②守法经营,管理规范,诚信服务,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参加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和年度报告公示,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各类信用“黑名单”;
③有稳定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拥有一定技术含量的核心产品,服务水平和质量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行业服务标准完善,财务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④企业规模较大,在服务就业创业、人才引育、人才培养等方面业绩突出,有较高的社会满意度,具备较好的发展前景;
⑤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就业服务活动,如协助政府和行业组织举办或参与公益性招聘会、就业指导培训、稳岗援企、就业援助、乡村振兴、人力资源市场或零工市场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活动,努力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⑥申报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奖补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在上一年度(即从申报时间前推一整年),为长春市各类用人单位成功推荐就业100人以上(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占比不低于30%);帮助推荐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
(三)资助方式
省人社厅将对评审通过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助。
(四)资金使用范围
资金按照申报项目确定的支出范围使用,主要用于租赁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印刷费、咨询费、宣传费、培训费、劳务费、活动现场布置材料费、专用材料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相关费用。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奖补项目还可用于维修(护)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其中用于房屋租赁费、维修(护)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的比例不得高于补助资金总额的40%。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方式
长春市市域内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项目入库申报直接报送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31-88523200。
报送地址: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A座211室)。
四、申报流程
1.发布通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通知。
2.自行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组织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后,上报5份纸质版(骑缝处盖章),并将其扫描成电子文档(刻盘),一同报送相关处室。
3.材料审核。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予以退回。
4.结果公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在局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布认定结果。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严格按照《吉林省2026年度创业项目入库申报指南》执行,项目申报书、申报要求和需提供材料清单,请到省人社厅网站公告栏下载。
(二)所有项目申报单位,需报送一式五份纸质申报材料,并将其扫描成电子文档(刻盘)一同报送。同时,须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各项目单位要积极配合初审工作,我局将根据专家集中评议意见,对符合条件要求的申报项目择优向省人社厅推荐。对不配合初审工作的单位,取消其入库资格。
附件:《吉林省2026年度创业项目入库申报指南》链接:https://hrss.jl.gov.cn/gg/202510
/t20251020_9338852.html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1日
初审:栾云鹏 复审:史书 终审:李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