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2025年度创业项目申报指南》(吉人社联[2025]16号)、《吉林省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社(2022]911号)等文件规定,市人社局严格履行征集、初评、踏查、评定等程序要求,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市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项目评审工作。经专家组评审,九台区莽卡乡郭三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榆树市文华米业有限公司等6个项目单位通过评审,现面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8日,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进行反映。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431-81118034
附件:2025年度长春市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项目评审通过名单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2日
初审:王鹏 复审:祖文波 终审:张咏刚
附件:
附件:2025年度长春市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项目评审通过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