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的通知》(长府办发〔2024〕16号)文件要求,经自主申报、材料审核等环节,21家单位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以上公示项目提出意见,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来电、来信反映。以个人身份提出异议的,请签署实名;以组织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公章。电话、书面异议应阐明具体内容,并提供有关证据和准确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联系人:于昊辰,联系电话:0431-85679921)
附件:拟发放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补助资金单位名单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31日
初审:于昊辰 复审:邹博 终审:李钢
附件:
附件:拟发放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补助资金单位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