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长春市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的通知》要求,通过组织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工作流程,现对通过评审的创业指导师工作室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8日—11月24日)。
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注明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于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晰的举报将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评审工作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电话:88522882,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市人社局A220室
附件:公示名单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8日
初审:宋文成 复审:张凤忠 终审:张咏刚
附件:
附件: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