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有关要求,经见习单位申请,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认定符合参加就业见习条件的见习单位214家,认定符合参加就业见习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1141人。认定符合申报带教补贴条件的见习单位2家,留用见习生2人。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1日。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方式向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请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和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处理。
联系电话:0431-88781568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富路1567号)
邮政编码:130119
附件:
1、长春市2025年5月-2025年9月就业见习单位及人员公示表
2、长春市2025年5月-2025年9月带教补贴单位及人员公示表
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5日
初审:王妍妍 复审:姚薇 终审:李钢
附件:
长春市2025年5月-2025年9月就业见习单位及人员公示表.xlsx 长春市2025年5月-2025年9月带教补贴单位及人员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