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吉林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联合荆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近期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杜光元进行了现场鉴定,现将2025年12月5日参加荆门市现场鉴定的工伤职工杜光元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进行公示,鉴定结论为,贰级,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同意配置(30001)防褥疮床垫、(30002)防褥疮坐(靠)垫、(30009)普通轮椅。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个人信息要素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与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31-85647855
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12月15日
初审:王阅兵 复审:夏永涛 终审:臧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