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现将《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申报范围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许可,且办公场所位于长春市行政区域内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2月22日(星期一)中午11: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座213室人力资源市场处(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联系电话:0431-88523200。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填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2.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省厅通知”规定的内容及顺序排版,同时制作封面和目录(目录页码需准确对应材料及佐证信息,《基本指标》和《项目指标》的佐证材料均需设二级目录),胶封装册,一式三份(封面和骑缝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基本指标》中第四项“守法记录”相关佐证材料建议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展开完整页面打印,每张打印材料需连贯且加盖单位公章,其中“行政处罚信息”栏目所在页面内容显示完整;第五项“诚信承诺”需通过照片佐证。
3.除上述材料外,申报单位需填写《长春市推荐参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见省厅通知附件5)和《长春市推荐参评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4.电子版材料需包含加盖公章的扫描版(PDF)以及对应表格的Excel版和Word版,拷贝至光盘(光盘需注明本企业名称),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
附件:1.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2.长春市推荐参评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基本情况统计表
3.附件1-5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5日
初审:栾云鹏 复审:史书 终审:李钢
附件: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pdf 长春市推荐参评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基本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