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和开发区人社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科学评价人才贡献,按照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省高层次人才管理期考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管理期考核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单位审核
各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各类高层次人才的信息采集、期中业绩调查和期末考核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用人单位须严格履行审核与公示程序,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所有申报及佐证材料须妥善留存备查。报送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XX(单位)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管理期期中业绩调查和期末考核工作报告》(纸质盖章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
2.《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管理期期中业绩调查和期末考核情况合并汇总表》(纸质盖章版及EXCEL格式电子版)。
3.《高层次人才基本信息采集表(2025)》(纸质盖章版及EXCEL格式电子版)。
所有电子版材料须统一打包刻录光盘报送,命名格式为“单位简称+2025人才考核”,报送过程中禁止传输涉密材料。
二、初审
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本领域用人单位及人才进行政策解读,并对用人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抽查与汇总:
1.长春市市属国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的考核材料,由用人单位集中报市直主管部门初审。
2.县(市)区和开发区及以下,所属国企和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集中报县(市)区和开发区人社部门初审。
3.在市本级、各县(市)区和开发区登记(注册)的民营单位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集中报登记(注册)地址所在的县(市)区和开发区人社部门初审。
4.驻长中省直企事业单位或在中省级注册(登记)的民营单位,不通过长春市报送。
注:县(市)区和开发区联系方式见《长春市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人社部门联系表》。
三、复核
长春市市直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和开发区,负责将用人单位报送的材料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进行复核。
复核时间:2026年2月24日-3月20日
复核地点:长春市人社局(西民主大街809号)人才开发处211室
联系电话:0431-85679921
四、政策咨询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时限与规范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确保考核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他未尽事宜,见《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省高层次人才管理期考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省高层次人才管理期考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2.长春市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人社部门联系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4日
初审:孙琳花 复审:邹博 终审:李钢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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