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重点企业等单位申报特设岗位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5〕8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支持重点企业等单位申报特设岗位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核备案要求
长春地区的民营企业,申报材料经注册地人社部门审核、长春市人社局审核汇总后,逐级报省人社厅核准备案;注册地在长春地区的省直及以下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同意、长春市人社局审核汇总后,逐级报省人社厅核准备案。
二、受理时间
常态化受理、分批审核,按月报送。
三、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申报特设岗位需明确岗位名称、聘用条件、职责任务、匹配资源、相关待遇、聘期考核等内容,提交《吉林省重点用人单位引才特设岗位需求申报表》、《重点用人单位申请引才特设岗位汇总表》,按要求提供单位资质等基本情况及证明材料,以及详细的岗位说明书。
特设岗位经备案核准并按聘用条件引进人才后,应填写《重点用人单位特设岗位聘用人才认定备案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按程序及时申报人才分类认定,兑现相关待遇。
以上申报材料均须进行脱密处理,电子版请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四、申报要求
联系电话:0431-85679921(人才开发处)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211办公室)
电子邮箱:ccrsrcc@163.com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重点企业等单位申报特设岗位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工作的通知
2.吉林省重点用人单位引才特设岗位需求申报表
3.重点用人单位申请引才特设岗位汇总表
4.重点用人单位特设岗位聘用人才认定备案表
5.岗位说明书参考示例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4日
初审:于昊辰 复审:邹博 终审:李钢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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