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评审与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5〕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长春市2026年度长春市电子工程专业和部分建筑工程专业职称评审评前公示暨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前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5月9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同时提供有关证据和准确联系方式,并署名和告知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职称评审工作的人员将严肃查处。
来信来电接待机构: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9871372 88525085
二、答辩工作
(一)答辩人员
分配至长春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通过申报材料现场审核、评前公示无异议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公示期有异议并查实的,取消答辩资格。
初级职称申报人员不参加答辩。
(二)答辩时间
2026年5月10日。上午答辩人员须于上午7:40前抵达对应候考室报到,下午答辩人员须于中午11:40前抵达对应候考室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及对应候考室详见附件3、附件4,答辩组别及顺序将于答辩当日公布,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三)答辩地点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信息学院(长春市南关区卫星路3278号)。答辩地点不提供停车服务,请参评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前往,并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身份核验、签到等工作。
(四)答辩方式
采取现场答辩面试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时间为1分钟(自述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经历、学历情况、履职情况、工作业绩和成果奖项等),专家问答时间3分钟(围绕参评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提问),如专家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提问的,答辩面试时间可适当延长。
三、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参评人员务必按照规定于5月9日12时前完成缴费,缴费后方可参加答辩,不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相关规定,申报高级(正高、副高)职称人员评审费300元,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评审费200元,破格申报加收100元,申报初级职称人员不缴费。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面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通知到每名参评人员,准时参加答辩面试。
(二)参加答辩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答辩组别及面试顺序将现场公布。凡参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答辩面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答辩面试资格。
(三)为确保职称评审的严谨性和公正性,所有参评人员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服从管理,保持安静,维护现场良好秩序。到达职称评审现场后,要按照要求上交手机;答辩面试结束后,取回手机并有序离场。
(四)在答辩过程中,若发现参评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答辩资格的行为,将取消其答辩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本次评审不支持远程答辩,参评人员必须到现场答辩面试,未到现场参加答辩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请自行合理安排时间。
(六)本次评审没有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各种中介、代办、广告、直播等,均与本次职称评审无关,请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温馨提示:请不要相信门口街边、网络平台各类广告,不要接不明身份人员的名片,不要扫码加群,不要相信中介机构的任何承诺。
附件:
1.长春市电子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答辩评前公示人员名单
2.长春市建筑工程专业(第一批)职称评审答辩评前公示人员名单
3.长春市电子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申报人员答辩时间安排
4.长春市建筑工程专业(第一批)职称评审申报人员答辩时间安排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30日
初审:杨忠利 复审:张巍 终审:臧海军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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