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组织开展长春市级大学生创业园认定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办[2026]2号)的要求,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评审会,对通过审核的单位进行现场答辩与综合评审。现拟对长春市级大学生创业园认定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8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注明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来信来电接待机构: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1-88781558
附件:
关于2026年度长春市级大学生创业园认定结果
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6月18日
初审:王妍妍 复审:王小天 终审:李钢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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