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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制度慎监管 “首违警示”保营商——市人社局启动“首违警示制”依法保护企业正常运营

时间: 2019-09-18 14:05 来源: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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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长春市人社局动作为,着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依据日前下发的《关于在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试点推行首检告知和承诺备案等项制度的通知》,首次启动了“首违警示制”,避免了某企业成为失信主体,企业法人成为失信自然人,进而带来一系列不必要地麻烦,真心诚意地为企业着想,长春市营商环境建设助力。 

  违警示制是指于企业首次非主观故意行为依法可以以整改的方式达到执法效果的,以警示教育为前提,以信用修复为目的,启动处罚程序,在督促企业尽快整改基础上,达到普法执法的目的。这是一项通过制度建设进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复制、易推广的新的信用监管模式。 

  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双随机检查中发现某企业存在违反工时管理和缴纳社费用关规定情况,立案调查核实,依进入处罚决定审批序。在报送法制审核过程中,社局法规处根据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需要,权衡利弊,决定启动“首违警示制9月17日,企业专程派一名副总经理到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交了整改报告和信用修复承诺书,并当场签收了监察支队下发的“首违警示”通知书明确对企业不予处罚该企业保证,今后会进一步加强遵守劳动保障监察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企业诚信建设。企业代表表示,市人社局能本着包容审慎的原则创新制度建设依法保护企业,企业将不会被列为失信主体名单进而不会导致联合惩戒的结果将是维护企业正常经营行为的最大的帮助,更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营商环境建设的一大亮 

  案例是长春人社局四项制度建设推出以来,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果之一。下一步,社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让更多的企业感受到四项制度的包容、普惠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