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34号)要求,截止目前,下列单位开展了“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文件要求,对下列单位给予补贴,现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反映情况。公示期自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0日。
联系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88522559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4日
附件: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