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健康发展,提高创业培训办学质量,按照《吉林省职业技能培训行动计划(2022-2025年)》(吉人社联〔2022〕145号)、《关于对长春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进行绩效评估的通知》(长人社办〔2023〕67号)文件要求,长春市人社局组织专家组对全市2019年-2022年认定的52家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了绩效评估工作,其中13家机构被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由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共计三个月。整改期满后,长春市人社局组织专家组进行了实地踏查及综合评审,长春市新科普职业培训学校等5家机构复评通过,拟评定为“基本合格”;吉林省华晟职业培训学校等8家机构在下达责令整改告知书后,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拟取消长春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资格。现将复评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从5月15日至5月2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绩效评估工作的人员将严肃查处。
联系电话:长春市人社局就业失业处 0431-88522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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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0061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5日
(责编:黄克峰)
附件:
附件:长春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绩效评估限期整改复评拟定结果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