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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绩效评估限期整改复评拟定结果的公示

时间: 2024-05-15 15:46 来源: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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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健康发展,提高创业培训办学质量,按照《吉林省职业技能培训行动计划(2022-2025年)》(吉人社联〔2022〕145号)、《关于对长春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进行绩效评估的通知》(长人社办〔2023〕67号)文件要求,长春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全市2019年-2022年认定的52家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了绩效评估工作,其中13家机构被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由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共计三个月。整改期满后,长春市人社局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踏查及综合评审,长春市新科普职业培训学校5家机构复评通过,拟评定为“基本合格”;吉林省华晟职业培训学校等8家机构在下达责令整改告知书后,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拟取消长春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资格。现将复评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从5月15日至5月2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绩效评估工作的人员将严肃查处。 

    

   联系电话:长春市人社局就业失业处 0431-88522882 

   真:长春市人社局就业失业处 0431-85679971 

   电子邮箱:ccjy88522882@163.com 

   收件单位:长春市人社局就业失业处 

   通讯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A座218室) 

   编:130061 

    

  长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5日

                   (责编:黄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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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长春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绩效评估限期整改复评拟定结果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