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统计对象涵盖全市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民办非企业等。统计范围包括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业务情况,要全面准确反映招聘、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培训、猎头服务、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人力资源人事档案管理等业务的开展情况。报告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责任分工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统计填报工作由市本级和各地人社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等填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发证地区人社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统计填报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月8日。
三、工作内容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为填报用户,可通过PC端在浏览器输入问卷链接,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后,输入填报码进行填报。
1.PC端问卷链接:
https://dczb.mohrss.gov.cn/cydcs/fill?cXVlc3Rpb25uYWlyZUlkPTI0MjEmc3RhZ2luZ0lkPTI
zNTAmdGl0bGU9
2.二维码问卷链接: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等“填报码”详见微信群“长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群”通知(未加入此微信群的,可拨打业务电话0431-88523200咨询加群),填报时注意区分大小写字母,进入系统页面后,按照时间节点如实填报LM1表和LM2表即可(样表及主要指标解释详见附件1)。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填报码”详见微信群“长春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年度统计”通知(未加入此微信群的,可拨打业务电话0431-88523200咨询加群)。
(二)各级人社部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要及时对属地管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进行检查更新、审核上报。审核上报截止时间至2025年2月8日。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全国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统计义务,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数据。
(二)按时报送。各级人社部门要将统计工作作为加强市场监管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抓实抓好,做好宣传引导和培训指导工作,切实把控数据质量和报送效率,确保填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有效完成。
联 系 人:长春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 杨忠利
联系电话:0431—88523200
附件:
1.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表;
2.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系统操作手册-各级人社部门管理用户;
3.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系统操作手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户;
4.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3日
初审:黄晖 复审:史书 终审:宋堃
附件:
附件1: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表.pdf 附件2: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系统操作手册(各级人社部门管理用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