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长春市卓越工程师培养工程”的通知》,经单位申报、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拟定吉林大学等8家单位为2025年度长春市卓越工程师培养载体,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12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止)。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以上公示人选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来电、来信反映。以个人身份提出异议的,请签署实名;以组织(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公章。电话、书面异议应阐明具体内容,并提供有关证据和准确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来信、来访接待机构: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联系电话0431-85679921。
附件:2025年度“长春市卓越工程师培养工程”培养载体名单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2日
初审:于昊辰 复审:邹博 终审:李钢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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