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校企合作助理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吉人社联〔2025〕87号)要求,经申请、审核等程序,认定符合参加校企合作助理项目条件的单位54家,认定符合参加校企合作助理项目条件的人员135人。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7日。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请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和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处理。
联系电话:0431-88781559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富路1567号)
邮政编码:130119
附件:长春市2025年11月-2026年2月校企合作助理项目单位及人员公示表
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3日
初审:吴环宇 复审:董金宇 终审:李钢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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